張凡 | 2019 中國展覽業值得玩味的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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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pro1e04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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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-0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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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過去的2019年,中國展覽業發生了許多大事。本人主編的《中國展覽業大事記1949-2019》,在2019年輯錄了50余件大事。在2019年,許多事件所反映的信息,如以歷史眼光和發展角度加以審視,我認為很值得玩味。特選出以下事件并予以評點。1、上海市展覽面積達10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共42個2月20日,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發布統計信息,2018年上海市展覽面積達10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共42個,展覽總面積達801.14萬平方米,分別占全市展會總數的5.8%和展覽總面積的42%%。
4、上海市人大公開征求《上海市會展業條例(草案)》修改意見
11月13日,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布公告,稱: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已對《上海市會展業條例(草案)》進行了審議,現將《條例(草案)》在上海人大網及微信公眾號、解放日報、上海法治報、東方網、新民網上全文公布,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,以便進一步研究修改。10月30日,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全國人大、市人大代表視察上海世博展覽館,參觀在展館舉辦的中國國際口腔器材展覽會。之后,市人大就提請審議的《上海市會展業條例(草案)》舉行座談會。會上,上海東浩蘭生集團負責人反映,上海現行規章缺少對于促進會展業發展制度安排;大型會展活動需要政府的商務、公安、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形成服務保障機制。人大代表認為,服務、規范、促進是《條例》的三個關鍵詞,建議《條例》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。12月17日,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再次聽取《上海市會展業條例(草案)》審議結果的報告。
評點 | 地方人大出臺會展業法規,近年已有杭州、濰坊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對《上海市會展業條例(草案)》兩次審議,其間公開征求社會意見,組織人大代表考察展館和展會,可見工作認真細致。據悉,在市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中,提議將法規名稱改為《上海市展覽業業條例(草案)》,理由是會議業概念寬泛,難以界定管理范圍。至本文寫作時,此條例并未正式發布。會展業立法是技術活,立法者既要懂法,還要懂行。否則立法意義不大。目前看,展覽業立法所管理的對象是經濟貿易展覽,而不包括文化性質的展覽。但2019年9月施行的《濰坊會展業促進條例》,既沒有厘清會議與展覽的邊界,也沒有明確管理對象是經濟貿易展覽。
5、首屆大灣區工業博覽會在深圳創辦
11月26日,首屆大灣區工業博覽會在深圳國際會展中心開幕。此系深圳國際會展中心投用后承接的首個展覽面積20萬平方米的專業展會。展會由香港訊通公司主辦,國內外1700余家客商參展,超過13萬人次專業觀眾參觀。
評點 | 深圳新建的國際會展中心可供展覽面積50萬平方米(一期工程完成40萬平方米),2019年11月投入使用。大灣區工業博覽會是第二個在新館舉辦的展會。此展系訊通公司將東莞的機械展移址而來,但面積超過東莞展,且參觀人氣旺盛,展現了深圳及其大館的吸引力。據悉,2020年此展將達30萬平方米。深圳新館投用,響應了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需要。2020年已有24個展會將在新館舉辦。其中,深圳家具展的展覽面積計劃為30萬平方米。深圳大館啟用必將重構灣區展覽業格局,廣州、東莞首當其沖。深圳大館(包括原有10萬平方米會展中心)以每平方米10元左右的租金水平開拓市場,對外地大展來深圳落戶頗具吸引力。